张氏宗族是一姓之名,直系黄帝后裔,历史最悠久的清河子孙,中国大姓之一,具有光荣史绩的宗族传统──张公百忍之堂。唐朝刺封张姓是“国柱”十大姓之首,为中华民族创造光辉灿烂文化做出贡献。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议定家规实施守则,期众子孙以则守律。
第一条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完成国家规定的任务,采取计划生育措施,接受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教育。提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思想觉悟。
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指导促进青少年学习科学技术,提高文化水平,学好法律知识,讲文明、讲礼貌、提倡勤俭持家,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
第二条 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自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做好女贞妇节的表率,执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培养少年儿童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第三条 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耐心做好违法违纪人员的思想政治转变工作,随时提高警惕,敢于同坏人坏事作彻底的斗争。禁止以下事故的发生:
① 防止谋夫夺妻,谋财害命;② 拐骗妇女儿童、放火投毒,诈骗强奸;③ 抛丢女婴,自杀身亡;④ 窝藏惯盗;⑤ 私藏枪支、爆炸物品、行凶武器;⑥ 隐藏流氓团伙及赃物。
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打牌赌博、卖淫嫖娼、铺张浪费。
第四条 按照法律规定,家族成员间都与公民同等的权利,享有人身的自由,职业选择、宗教信仰、迁居通讯、语言文字、科研文娱、人身保险、结婚离婚、财产处理的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
二、开展活动规范
第五条 依照宗族传统惯例,清明节定为扫墓祭奠活动,九月重阳老人节定为家族活动纪念日,特定以下条例规定:
1、在活动时,开展教育,教育宗族中忤逆不孝之人。
2、家族设有坐堂谱书,由执事房长登记出生男女年、月、日、时、地点(以阴历为准)为孙子取好派名,在取名时消除同辈同名、同音、同字,少用龙凤虎豹禽兽类字体,给子孙取好名,是标志着族中文化知识的发达。
3、凡有闺室之女,入门之妇是高中毕业生,或相当高中文化及其以上文化程度,或有固定职业地位的,应立专页介绍其生平,一律平等相待,以颂扬族中文化知识的发展。
4、众祠子女均有正派名写进谱牒,碑文、孝节这是一生固定派名,对本人常用的字号、别名、化名、圣名、书名、法名、道名、佛名、谱号、世号、常用名、溢号,在《谱事房支进度登记表》上一一写清名顺。
结婚后有子女的众孙立《谱事房支登记表》或《族谱宗支进度名册附表》记入表内,对外孙只记一世人生。
5、记好已故男女年、月、日、时、地点、墓址、本人生平。本人身故有无子女,年不过花甲,可记在族谱宗支名册附表,再妻无子女在内。
6、族中文臣武将、忠诚孝子、贤母孝媳、贞女节妇、仁义礼士、官职名众、英雄模范、创造发明、技术职称、学历程度、门婿为族中题词、诗赋、家史生平、天灾人祸、洪涝火灾、奇迹惊险、众孙当秉公据记进谱牒。
7、对继子女、家族有凭、法律公正、永远承顶本族宗支,立谱事房支进度登记表时绝不歧视。
8、迁居外地安业的子孙,应具备谱牒,万勿不失宗谱。
9、据先祖佳语,三代人必须修谱,子孙兴旺发达。
10、谱书指定专人管理,禁止传给外姓人翻阅,失落谱书追究原因,给予教育。
11、石碑盖闻,本支男女直系恤亲三代或五代、傍系、外侄、内侄、关男一辈之称。
12、自愿集酬资金,用于族中发展事业,议定管理办法,不准拉用、贪污。
13、身故年不过花甲非葬祖坟灵园,外姓禁止安入灵园,众孙无权赠送祖园阴宅。
14、家中名誉古物,后孙有永久保存义务,不得损坏。
第六条 严加对祖墓灵园的管理,禁止众人割草砍柴,牲畜践踏、毁坏灵园,侵占葬地,加强灵园附近子孙责任。单独为祖墓,多坟为灵园,均在坟内八尺为奠基,灵园古树是陪坟的产物,不准乱砍伐,经执事房长同意砍伐的树木由脉支均以论分。祖墓起迁修理,由执事人决定,众孙共同履行义务。将有新坟葬地与管地人协议办理葬坟用地协议书。
第七条 家族众孙应推荐为人公正,有知识本领的一至五人为族中执事房长,在执事中敢于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深入实际,联系族众,重证据,讲事实,热心家族活动,既是义务又有重担的责任。
第八条 依法调解家族中民事纠纷,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听取双方辩论,耐心疏导,消除隔阂,明确事实真象,指出双方理由和过错,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尊重政府领导意见,共同调解,但也要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强行调解,但要细心规劝,不准再扩大事端,否则就要请示有关部门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第九条 张姓是一姓之本,宗族应是统一派名,同族合派、异姓跟宗合族,合族合宗统一派名,都是在自愿平等、评辈等份的原则下统一派名。则大姓集约人多越好, 合者势力强大,双方集约协议,本着互相尊重,自律慎谨,互不歧视,享有族中权利,进入谱史记载,参与谱中活动,维护正义行动,有权处理族中违律权利。
三、家庭·婚姻·道德
第十一条 家族众孙依照新《婚姻法》为准则,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的社会主义婚姻制度。上有父母、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有子女、继子女,收养子女,平有正妻、复弦、再复弦之妻组成小家庭。
禁止直系恤亲三代、傍系恤亲、血表姊妹亲、同姓通亲、重婚、包办强迫、破坏干涉家庭婚姻、采取钱物买卖婚姻、虐待老人、残损婴儿。
第十二条 订婚不受法律保护,青少年有退婚的惯例,父母对子女有正确的建议权,男到女家钱物不受侵犯,介绍人承担钱物退回男方,终止婚约。
第十三条 男女双方有自愿再婚的权利,不受年龄限制,子女应热情支持,任何人无权干涉。
1、财产造好清册,家族执事房长,干部签字生效力。
2、再婚双方有子女、财产、当凭证人,子女随母出嫁,财产由监护人管理,由子女代位继承,男方不得财产,子女立志归宗,不改名换姓,母亲改嫁,子女继承宗支,由家族伯叔当监护人料理生活,财产由子女继承。
3、再婚又离婚,双方原有财产归自己所有,互不侵占。另约财产在外。
4、再婚是中年成婚,关系破裂又提出离婚,提出方不受得任何财产,只能带走再婚前的财产。
5、入门之媳身故,身无子女,女方退走陪嫁财产是正义的。
第十三条 男到女家落户,应承担父母、岳父母赡养义务,应尽好老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双方财产经家族中房长出据,法律公证,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子女跟父母取名,承顶一房宗支。
上有跟母同姓,应下辈换姓承继祖父本房宗支,继承是恤统关系,遗异血统是背叛祖宗。
第十四条 男女双方有离婚自由,一方实行计划生育绝育手续,另一方提出离婚,要补足绝育方生活费用,子女、财产归绝育方,双方同意均可离婚。
第十五条 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是当今社会的公德,父母对子女义务是超越社会公德的数倍,社会公德、国家法律教育不够,必须重视对子女的应尽之责,义方是训,立志光辉。
第十六条 子女同父母、长辈应是父慈子孝,婆贤媳敬,孝敬满门,传给子孙。你对父母不孝敬,子女日后对你一样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由家族讨论处理。
1、对父母、长辈打骂行凶、忤逆不孝、横行霸道、不赡养不照顾、争夺遗产的人,应给以赔礼道歉、悔过,当众劝告处理,情节严重的强行到祖灵园、祠堂谢罪,进行教育,已构成虐待、遗弃罪的,交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处罚,男女依理平等对待执行。
2、被赡养人有权处理遗产或找子女清算抚养费的权利。
3、有女无子,赡养是女子的义务,遗产由女子继承。立他人为嗣取得族中支持,子女热情均可。
4、无子女,依靠侄子女,承祧男、养子女、继子女由本人决定,应有书凭,谁赡养其生活,财产就由谁继承。
5、父母生养死葬,兄弟、姊妹不能互相依靠,各尽其责,老人享有劳动保险待遇是国家给他的报酬,要应尽赡养义务,是合法权利,谁也不能干涉。
第十七条 做好家庭中团结友爱,敬老养亲,对家庭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伯叔、姑姨关系有深恩,是促进家庭团结和睦的有益保障,让老人度好幸福的晚年。当长辈要有自身文明修养,思维正确,防止自私计较,宽容大度对待晚辈,爱待小孩,明确家庭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安排生活方式,以身作则,亲切慈祥,力求表里如一。树立五好家庭标兵的形象,兄友弟恭,妯娌相爱,姑嫂相敬,邻里相让,发扬张公百忍之祖传。
四、家庭财产
第十八条 家庭财产依照国家继承法有关规定,个人合法财产应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家庭收入:房屋、活动资金、生活用品、银行存款、林木果树、家禽牲畜、文物图书、开办的工厂、商店、船舶、汽车、大型资料、著作权、专利权属于私有财产。
第十九条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家庭财产来源属于男女双方婚前财产,夫妻共同劳动所得来的财产,还有遗产,受赠的财产。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享有平等所有权和处理权。另有约定的在外。
第二十条 继承人要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继承。有下列情形之一丧失继承权:
①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②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③ 遗弃被继承人的;④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⑤ 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属情节严重的;⑥ 既不赡养,争夺财产显失继承权。
第二十一条 家庭财产继承权,继承人:配偶、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承祧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行使继承权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分清继承人同被继承人间的血缘关系,共同生活,经济上互相依赖来决定。
1、父母一方死亡,一方健在,子女可以同时继承遗产。
2、离室之女有继承娘家遗产,依法保护,姊妹兄弟共同应尽赡养义务,财产可以等额继承。
3、再婚男女,男到女家,女到男家的迁居,财产带走,双方协议财产所有权。
4、无夫之妇与另行结婚的赘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要尽了赡养义务,又无子女继承,才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5、祖业房屋遗产弟兄均分,以凭为准。
6、受赠房屋、财产由赠送人出据为凭。
7、处理房屋、财产,族中成员优先受理,可以优惠20%。
8、山林可以承继他人,有继承权。
9、宅基地、承包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私人没有出卖权。
五、家庭日常事务
第二十二条 遗弃行为是指家庭中老年、幼小、长期患病、残疾人、不能独立生活的人,负有护养义务而拒绝护养遗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立嗣承祧是封建宗法制订的产物,在族中仍有惯例,继承本支无子女,应立胞兄弟、堂兄弟之次子为嗣,族中议据,法律公证,抚养赡养均有义务,遗产有继承权。
第二十四条 父母双在,未超过花甲,提取居住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再分给子女弟兄,经族中人做公证,财产分配均匀,日后父母赡养生活,议定条文,以据为凭。
第二十五条 家庭有红白喜事,招男嫁女、生期满月、立宅修院、考学参军、亲朋好友来祝贺是礼尚往来之情,提倡新道德新风尚,勤俭节约,不讲排场摆阔气,反对挥霍浪费。
1、婚礼,首先举行祭祖仪式
⑴ 自愿领取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关系;⑵ 提倡旅游结婚;⑶ 谏贴请家庭主要亲人,内堂雅静,举行婚礼;⑷ 择定日期,邀请亲朋好友祝贺,设俭朴酒宴席位,接受姑父姨表、几亲内戚的礼彩、礼品,邻居好友义重情深来知则有,举行喜堂拜宗仪式。
2、殡葬
⑴ 老人去世,由孝子发出讣告,举行追悼安葬仪式,由家族写好祭文,纪念尊重老人遗言,追悼老人思想,好品德,生平功绩。
⑵ 设灵堂、扎灵门,发青纱戴白花。
⑶ 四代同堂老人披红孝、发青纱戴红花。家族送围棺红,女婿、孙婿送殓棺孝礼。
⑷ 家族宗法习惯,通知亲友吊言,接受亲友葬礼,锣鼓、响器、炮声、祭文。
⑸ 开主孝、普孝、三教灵堂,念经棺殓。
⑹ 火化为主处理尸体,选择日期,测定方位进行安葬仪式。
⑺ 孝家请好1~3人主持葬礼,家族成员自觉领手合作供事。
⑻ 做好安全,防止引火起轰,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六条 家族众孙增强法制观念,不替人担保,为人出风头。在债权债务、婚姻纠缠的财物,不得任意捞掠当事人财物,撬门开锁或到他地凶恶,是先理后输,应受法律遣责。
第二十七条 出阁之女,常遭打骂,虐待苛刻,夫妻感情破裂,本人提出离婚,众族不加阻碍,闯出命案,查明事实,勘测现场,经法医解剖,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家族中的鳏寡孤独、终身残疾、久病不愈、遭受天灾人祸、不能独立生活的人,除国家、社会救济外,家族应积极组织捐款投物的无偿支援,更不得欺负歧视,具有保护的职责。
第二十九条 家族众孙随时谨防诈骗流氓潜入境内和家中人员上当受骗,拐骗妇女儿童,偷盗抢劫遭受命案。外出务工,安业的人员警惕安全,严防坏人杀害的事故发生。出现上述事故,家族执事人要挺身而出,澄清事实真象,公正结案,禁止受贿疵案,私贪谋利,当事人的命案缺钱办理时,族中应组织捐款,理事人有公道众评,依理依法做出公正结论。
第三十条 严禁族中齐族打群架,不准拖枪持刀,不准行凶斗殴,不准惹事生非,不准充当肇事者,不准势恃逞强。团结外部邻居,化敌为友。举起防卫自卫是正义行动,有事得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有力还击、对付横峦不讲理的绝不手软。加强族中内部团结,有一支能文能武的自卫反击的战斗力量,依理依法有战不输,显示族中权威。
六、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家族使用,财产继承法定凭证,财产赠送法定凭证,承祧立嗣决定书,离家上门协议书,其他协议书,闺宗招男协议书,再婚财产决定书,族中民事裁定书,法律程序起诉状,经济合同协议书,其他协议凭证,必须按法律、政策规定办理,不得失误。
第三十二条 家规守则与国家法律、政策的抵触的,执行国家法律政策,按照国家《宪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儿保护法》、《治安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准则执行。
本守则于农历二00一年六月十六日张氏宗族代表大会、族谱编纂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决定于通过之日起在张氏族中实施。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