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张氏文化研究中心
张化孙文化研究会梅州分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嘉应张氏文化研究中心,张化孙文化研究会梅州分会。
第二条 本会宗旨:尊祖敬宗、弘扬祖德、致力张氏文化研究,挖掘和整理历代先贤的业绩,启迪后人。联系海内外张氏宗亲,激发宗亲爱国、爱乡、热爱祖宗的精神,为实现“四个梅州”的发展战略,构建和谐梅州作出贡献。
第三条 本会性质:由海内外爱国爱乡、热爱祖宗、热爱公益事业的张氏后裔自愿参加,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开展各项活动的民间组织。
第四条 本会会址:梅州市江南百花洲凤尾园一巷四号1栋301房。
电话:0753-2392518(兼传真) 电子邮箱:jyzhangshi@126.com
互联网网址:http://h1069.qyun.net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实行会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六条 设立理事会,理事由代表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推选常务理事,常务理事会选举会长1人,副会长1-3人。
第七条 代表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半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不定期召开。
第八条 理事、常务理事,正、副会长及监事长任期五年,届满时,由常务理事会对下届人选,提出建议名单,交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 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办公室内设组织、宣传、财务、电脑专职人员、族谱编委、对外联络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原则上由常务理事成员兼任并制订各项工作计划和包括财经等管理制度。
第十条 聘请海内外德高望重的宗亲,担任本会名誉会长、顾问指导本会工作,人选由理事会提名推荐,常务理事会通过,并发给聘书。
第十一条 设立监事会,由3—5人组成,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设监事长1人。
第三章 工 作 任 务
第十二条 任务。
一、发动海内外宗亲,想方设法恢复或新建张氏大宗祠,为广大张化孙公裔孙提供寻根谒祖、祭祀祖先的活动场所。
二、编修《梅县张氏族谱》,全面弄清张氏源流,理清氏系,世代相传。
三、弘扬张氏近、现代名人的丰功伟绩,编辑出版《化孙之光》专辑。
四、出版会刊《简报》,向海内外宗亲报导本会活动和热心资助、提供资料和建议等情况。
五、为海内外梅州张氏后裔寻根问祖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主要*海内外爱国爱乡、热爱祖宗,热心公益事业的宗亲捐款和企事业单位资助,有条件时开展各项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第十四条 本理事会常务理事、正、副会长、监事长,本着诚信为本,不计报酬、不图名、不图利、不谋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热心工作,尽力使本会各项工作达到公开、公平、公正。
理事会成员,应本着为弘扬祖德、团结协作,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使理事会真正成为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团队。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五条 本会办公室必要时可适当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本会组织领导成员如有违法乱纪行为者,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即可罢免、除名。
第十七条 本会章程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常务理事。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理事讨论,代表大会通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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